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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园林植物园关于规范各类拍摄活动的通告
信息来源: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8-02

尊敬的游客、市民及摄影爱好者:

厦门园林植物园以独特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植物资源,成为备受青睐的拍摄胜地,园区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理念,热忱欢迎各界人士在此记录美好瞬间。但近期,多肉植物区、雨林世界等热门点位出现大量未经许可的商业旅拍活动,引发系列问题:相关人员频繁抢占点位、挤占公共空间,导致通道拥堵、游客等候时间增加;存在抽烟、乱扔烟头、夹带火种等消防安全隐患;以误导、欺骗、威胁等方式强行拉客,揽客不成恶语相向;成片质量低劣却漫天要价,退费遭拉黑等。此类行为引发投诉、舆情及钱款纠纷、治安警情,严重干扰游览秩序,侵害游客权益,损害园区形象。

为维护园区秩序,保障游览体验,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市民游客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园内各类拍摄活动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园内所有非商业性与商业性拍摄活动,包括且不限于个人、公司、工作室、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主体的拍摄行为。

二、拍摄活动基本规范

1.须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同等游览和拍摄权利;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严禁大声喧哗;服从工作人员引导,遵循机位轮换和排队原则,不挂包占位、长时间霸点或挡路,不得在公共区域扎堆聚集阻碍通行。

2.不长时间占用家庭卫生间、母婴室等公共空间化妆、换装或聚集;不擅自搭建设置临时布景。

3.严禁吸烟,禁止携带宠物入园;自觉爱护园区植物、文物及公共设施,不攀折踩踏花木,不攀爬污损设施,不随意堆积或悬挂私人物品;自行清理拍摄产生的垃圾。

4.严格遵守园区安全规定,对自身行为安全负责;不私拉乱拉电源、擅自操作园区设施、翻越栏杆,不进入非开放区域及游客止步地带,不以危险方式拍摄;未经园区同意,无人机、滑轨、摇臂、反光板、移动补光灯等可能干扰他人或存在安全风险的摄影器材不得入园。

三、商业拍摄特别规定未经园区同意,任何经营主体不得开展商业拍摄活动,不得进行推销、兜售、拉客及使用喇叭等工具宣传招揽等各类商业营销行为。

特别提醒:近期有人员以游客身份进入景区,携带设备未经许可私自揽客拍照并收费,请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根据《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等规定,未经同意严禁私自从事揽客经营活动。

四、违规处理措施1.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园区将予以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通过官方平台进行曝光。2.对园区造成声誉损害或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3.对未经同意私自揽客拍照收费者,不听劝告的,一经发现劝离出园并列入入园黑名单、限制入园;屡劝不听、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园区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类拍摄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五、实施日期及联系方式本通告即日起实施,厦门园林植物园保留最终解释权。

 

景区违规拍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592-2051826

商业经营性拍摄活动联系电话:0592-2985935

 

厦门市园林植物园

2025年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