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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厦门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开办花卉园艺工技能培训
信息来源:厦门植物园     发布时间:2010-08-27
根据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厦门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拟定11月中下举办“初级花卉园艺工”、“花卉园艺技师”两个项目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将由厦门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初级花卉园艺工”及“花卉园艺技师”证书。此外,根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象和工种的通知》(厦劳社〔2010〕3号)文件,经培训合格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享受相应补助(以培训费用报销的形式进行)。
一 学员报名条件
1.初级花卉园艺工:现从事园林、园艺工作未取得证书者,准备参加园林园艺工作的人员或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花卉园艺技师:根据《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报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劳鉴[2009]73号)文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      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含1996年以前地(市)以上工考委和省行业工委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2)      获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同时具有相近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3)      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5年以上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的;
4)      从事职业(工种)工龄12年以上的有较突出业绩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的;
5)      获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二、培训事项
1.培训时间:11月中下旬(因时间关系,原定9月下旬现推至11月中下旬举办)
初级花卉园艺工120课时:理论课80课时,实践课40课时
花卉园艺技师120课时:理论课72课时,实践课48课时;
2.培训内容:
初级花卉园艺工: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发的教材为准;
花卉园艺技师:厦门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授课。教材由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订购。
3.培训地点: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内
4.培训费用:
初级花卉园艺工大约900元;花卉园艺技师约1800元;具体费用以厦门市物价局审批的为准。
三.报名时间
1.预报名时间:2010年8月24日—10月15日,报名时先登录厦门园林植物园(http://www.xiamenbg.com/default.aspx)或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www.xmosta.org.cn),下载《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报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劳鉴[2009]73号)文件及报名表格,请认真阅读报名条件以及报名表下的要求,符合报名要求者按要求填写并将报名表发送到。(请尽快落实以便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人数的确定)。
2.正式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正式报名时,报名者按报名表的要求带报名表、相关证明资料以及培训费用到厦门园林植物园科研科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
(1)初级花卉园艺工下载《厦门市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厦门园林植物园”网页下方“外部下载”中)
(2)花卉园艺技师下载《厦门市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和《福建省高级技师培养推荐表》(下载方式同上)
咨询电话:2039576,联系人:刘志政、魏育娟。
四. 考核与颁证
1.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下进行理论与实践考核;
2.合格者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颁发初级花卉园艺工、花卉园艺技师证书。
 
PS:如有需报名花卉园艺工中级、高级的单位,可电话咨询。各等级的报名条件请参阅《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申报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劳鉴[2009]73号)文件。
 
 
 
厦门市风景园林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0年8月24日